韌體是硬體還是軟體?這決定了韌體要不要依循GPL散布了就得提供源碼的遊戲規則。
基本上依照Richard Stallman歷來的公開發言與表態,軟體搞硬後就是硬體,而GPL授權條款基本上主要是對著作權(copyright)和部份的軟體專利(software patent)產生規範,故當軟體搞硬後,連它的本來生產者都不能再刷覆修改,那它就是硬體,原則上不再受到GPL授權條款的規範影響。
不過,換句話來說,若是原生產者自己還能刷覆、修改,那它就還是軟體,所以說GPL授權的法律爭議,過去在歐美常聚焦在嵌入式裝置裡的韌體,因為雖然成為韌體,但這些能被更新的部分,都還是必須依循GPL發布後必須應要求提供源碼的遊戲規則。
GNU Licenses FAQ, Can I use the GPL to license hardware?